半岛·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“花式”蹭热度抢注鹿哈商标被驳回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了解,近日,台州鹿哈机电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“鹿哈”商标被驳回。该商标申请于今年8月,国际分类为机械设备。该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,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。
活跃在短视频平台的朋友应该对“鹿哈”一名并不陌生吧,去年三月一个叫“ESO”的组合突然宣布成立,凑齐了各种明星的“仿版”,ESO、鹿哈、张艺西、黄子诚、林俊绝、王二博......他们不仅模仿知名艺人的名字,在造型上也与相关的知名艺人有几分相像www.bandao.com。
此前还有网友表示,在社交平台热搜栏目中看到“鹿哈参加相亲节目”的相关词条时,均以为是鹿晗去参加了相亲节目。可见,“网红”鹿哈等人的名字已经给公众造成了混淆。
从法律上来看,若鹿晗、易烊千玺等艺人申请注册了自己的姓名商标,而鹿哈等“网红”将其名字用在与上述类别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,则可能会侵犯知名艺人已在先核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即使知名艺人没有将自己的名字申请注册商标,如果其认为“网红”在直播、综艺节目等活动中刻意模仿的行为造成了自己经济损失,则该模仿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这种模仿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行为,或者叫仿冒行为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此外,“网红”的模仿行为除了涉嫌侵犯知名艺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外,“网红”对知名艺人外形的模仿还可能侵犯知名艺人的肖像权,如若其对知名艺人形象有贬低的行为,还可能侵犯知名艺人的名誉权。
为博眼球、赚流量而去模仿知名艺人,这种行为本就不正当。而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为有利可图去蹭热度,将这些“网红”名字进行商标抢注。不仅侵害他知名艺人的合法权益,也容易误导公众,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。
我国《商标法》第四条规定,“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应当予以驳回”;第一款第(八)项规定,“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”。此外www.bandao.com,2021年3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《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中就已经将“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、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”的行为明确列为7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之一。对此www.bandao.com,国家知识产权局当然会依法予以驳回。
比得兔知产认为,注册商标是为了正常经营所需,而不应作为投机取巧的牟利工具,拒绝任何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。对于真正想发展的企业来说,与其蹭热点傍大牌,不如打造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商标品牌,更有助于品牌发展,做大做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